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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基建处)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学院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学院资产账务和实物管理,负责学院资产报废、报损及处置工作,并指导各部门资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院国有资产核定、管理和监查,负责编制学院资产配置标准,承担全院资产清查和评估工作。
三、负责制定学院采购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办公设备购置计划,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及资产设备购置验收等工作。
四、负责全院办公用品、材料的采购与领用,并做好办公设备的维修工作。
五、牵头做好全院各类用房的分配、调整和管理。
六、负责制定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拟定学院基本建设计划和方案,组织管理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基建项目建议书编制、方案论证、工程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及验收移交的组织工作,做好基建档案的整理与归档。
七、负责施工现场管理,组织做好项目预决算和基建工程资金的审计工作。
八、负责拟定后勤社会化方案,监管后勤服务公司。
九、为学院教职工提供健康咨询,做好教职工体检工作,做好卫生防疫及校医院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负责学院能源管理工作。

学院资产管理员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订并完善相关实施细则。
二、掌握学院国有资产的分布配置、技术状态、使用情况及变动情况,为学院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使用效能提供科学依据,协助学院资产部门领导完成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与部署工作。
三、负责建立完善学院国有资产台帐,并指导督促部门资产管理员完成二级台帐。
四、负责学院新增国有资产的验收、审核、入账以及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完成学院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的内部审核及待处置资本的评估工作,及时整合、调剂闲置、积压的仪器设备等资源,合理完成二次分配,提高资产使用率。
六、负责与省厅资产主管部门联系,严格程序,及时办理有关报废、报损、报失、调拨等手续,并及时与学院财务部门完成核销对帐,确保账、卡、物保持一致。
七、负责指导、监督学院在用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保持较高的完好率。
八、负责组织学院国有资产的清检和盘点工作,定期对各部门进行一次国有资产账、卡、物的盘点清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九、负责监督、落实学院人员调动、退休等变动时,资产的交接工作。
十、负责对学院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的联络协调工作,并监督检查部门资产管理员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帮助督促部门资产管理员完成本级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及维护。
十二、负责学院待处置资产仓库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学院资产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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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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