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及个人: 现鉴于学院近期部分人事调整,包括部分中层干部和行政、教辅人员。根据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请相关人同及时做好办公固定资产的书面交接工作,并协助部门资产管理员做好相关工作。 2.请有关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部门国有资产总帐,对发生变动的固定资产及时做好变更登记,确保固定资产人物对应,帐物统一。 特此告知。
资产管理处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