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工程款支付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建设工程款支付管理,严格掌控建设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严格依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支付条款”,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有序支付。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之前,乙方须填写《工程计划进度〈实际进度〉表》后递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后送项目总监,经项目总监确认并签发支付令、签名加盖监理印章送交建设单位。
三、经监理公司确认后的《工程计划进度(实际进度)表》递交甲方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经其确认后签署意见并在《建筑业专用发票》背面签字,递交部门主管和领导审批。发票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授予单位相符。
四、发票经部门领导和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报送院长审签。
五、乙方指派专职财会人员在甲方经办人的陪同下到学院财务处办理工程款领取(支付)手续。
六、附 工程款支付流程表:
1.乙方递交建筑工程计划进度表和建筑工程实际进度表 →
2.监理公司审核确认签字盖章→
3.乙方送进度表和发票到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审核、确认,发票签字→
4.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加盖部门印章→
5.学院分管院长、院长审批签字→施工单位填写《省级预算单位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表》→
6.甲方报主管部门审核,并送省财政审批→
7.学院财政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