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品目 |
数量上限(台) |
价格
上限(元) |
最低使用年限
(年) |
性能
要求 |
台式计算机
(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人数的100%;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人数的50%。保密等特殊工作需要可以按规定另行增加配置。 |
5,000 |
6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
便携式计算机
(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7,000 |
6 |
打印机 |
A4 |
黑白 |
A4打印机的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50%计算, A3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15%计算。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在打印机编制总额内合理配置。 |
2,000 |
6 |
彩色 |
2,500 |
A3 |
黑白 |
7,600 |
6 |
彩色 |
15,000 |
6 |
票据 打印机 |
根据单位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3,000 |
6 |
复印机 |
编制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编制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 |
35,000 |
6年或复印30万张纸 |
一体机/传真机 |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20%计算,同时相应减少打印机、扫描仪配置。 |
3,000 |
6 |
扫描仪 |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5%计算。 |
3,000 |
6 |
碎纸机 |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5%计算。 |
1,000 |
6 |
投影仪 |
编制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 |
10,000 |
6 |
空调 |
壁挂式 |
按需要配置,已安装中央空调的原则上不得再配置。 |
5,000 |
12 |
柜式 |
10,00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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