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文件
浙旅院资产〔2021〕41号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印发采购与招标
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部门: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修订)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15日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上级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采购与招标活动是指学校及所属部门为了满足教育、教学、科研、行政、服务等工作需要而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和雇用等。
本办法规范内的采购资金范围包括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财政性资金是指财政预算资金、专户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涵盖部门自筹资金、科研课题资金、创收经费和接受捐赠经费等。
第三条 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 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者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先审批后采购原则,采购项目必须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并经财务部门核实经费来源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以自行采购的方式多次拆分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集中采购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六条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应当回避。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党委会负责审批学校年度采购计划,审查、决定重大采购活动。资产管理处(基建处)下设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具体负责起草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各类采购活动。学校大宗物品采购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管理,按项目组建采购执行小组。采购执行小组成员应根据项目专业需要从使用部门、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中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如有必要可邀请校外专家参与,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的单数。(附:大宗物品采购组织结构图)
大宗物品采购组织结构图
第八条 采购办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组建采购执行小组,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组织招投标或谈判、询价等采购活动,指导采购执行小组开展各项具体的采购工作,组织合同会签,监督合同履行。
第九条 采购执行小组负责对项目采购所需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论证,并具体负责各个项目采购工作的实施,包括制作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参与开标、评标和合同签订等工作。采购文件由使用部门经办人、采购办负责人、资产管理处(基建处)负责人、使用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分管校领导共同会审。
第十条 使用部门是指有采购需求并已落实项目经费指标的部门或项目组。使用部门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部门,必须落实项目负责人,做好市场调研分析,采集采购所需的信息,填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项目采购实施方案及论证报告》(附件2),参与合同签订、货物验收以及后续质量监控和反馈等工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目录(如设备、家具、工程、软件等)的,应分别编制对应科目的采购预算和相应的采购类型及方式。项目采购实施方案中应明确项目进度计划及人员安排,明确采购内容清单及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在招标阶段,负责选派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项目专业化归口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教务处、财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资产管理处(基建处)、纪检监察室、审计处等职能部门有建议、指导、协调等义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参加智能化安装工程、机房建设、网络设备购置、软件开发等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论证。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应参加房屋修缮、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办公设备、家具等项目的论证。教务处应参加教学实训类建设项目的论证。所有项目均需由财务处审核经费来源,并负责向上级机关编报年度采购预算和预算执行建议书。
第三章 采购类型
第十二条 采购类型分为委托采购和自行采购两种类型。委托采购包括委托给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的行为(即政府集中采购)和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行为(即分散委托采购)。自行采购包括学校组织自行采购和使用部门组织自行采购。
第十三条 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包括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货物、工程及服务,具体按照政府部门公布的当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符合协议、定点采购范围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如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会议服务、印刷服务、小额中介服务等)实施备案制,由各部门、二级学院自行审批,自行组织采购,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实施。
第十五条 分散委托采购是指学校将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10万元及以上且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代理公司组织采购的行为。若遇情况特殊且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经学校领导审批或履行相关校内决策程序后可直接指定供商。
第十六条 使用部门自行组织采购是指学校将10万元以下且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交由各使用部门自行组织采购的行为。使用部门自行组织采购由使用部门组建采购执行小组,按照货比三家择优采用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上2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须填写《浙江旅游职业学校自行采购经办记录》(附件5),并在学校采购服务平台中备案采购过程和合同。如属于“政采云”电子卖场采购范围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使用部门应通过电子卖场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 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采购方式
第十八条 学校采购活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竞争性磋商、电子卖场等方式进行,并以公开招标作为主要采购方式。
第十九条 采购方式由采购办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拟定,报校领导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确定。除单一来源和询价采购方式外,在采购文件中,不得指定品牌或供应商。对于仅通过技术需求难以区分产品性能及档次的,或因项目特殊并经论证认为确需指明品牌的,则列明的参考品牌数量不得少于3个,品牌之间应具备可比性。
第五章 采购程序
第二十条 使用部门根据财务处发布的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通知,结合实际需要提出下年度项目采购预算。办公设备、基建维修、后勤服务等项目预算由资产管理处(基建处)汇总;实验室建设、教学专项设备(含教学软件)等项目预算由教务处汇总;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汇总。汇总的《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项目申报书》(附件4)由财务处审核后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后编制年度采购预算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财务处根据财政厅批复的文件,发布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指标,公布各部门的年度经费计划。各使用部门根据年度经费计划填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采购实施方案及论证报告》(附件2)和《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采购申请表》(附件3)。采购预算资金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报校长办公会决策,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还须报党委会决策。
第二十二条 财务处根据审定的采购申请及实施方案,编报预算执行建议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厅审批。预算执行确认书下达后,及时通知采购办及使用部门落实各项采购工作(附:采购工作流程图)。
第二十三条 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采购程序:
(一)组织采购项目论证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并主持
项目论证会,对项目实施内容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论证,并讨论确定采购类型和方式、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和商务要求,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二)使用部门根据项目论证意见向采购办提出书面申
请,并将审定的《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采购申请表》(附件3)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向上级主管部门编报预算执行建议书。书面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
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采购申请表》(附件3),应明确
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指标、数量、预算等内容,如有需要可另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等。
2.《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项目采购实施方案及论证报告》
(附件2),方案中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选址、立项依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预算清单、项目进度计划与人员安排等基本情况,属于建设装修工程项目的须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发布采购信息,接受投标报名。采购办根据批复的预算执行确认书,将项目委托给省政府采购中心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代理公司。由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信息,接受投标报名。属于学校自行采购的项目,由采购办在校园网或其他合适媒介上发布采购信息,接受投标报名。采购与招标需公开的信息由经办人草拟后报采购办负责人审核、资产管理处(基建处)负责人审批后发布。
(四)组织资格预审与实地考察。如采购项目需要资格
预审或实地考察,由采购办组织使用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或实地考察。
(五)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委托代理机构(包括省政
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公司)组织采购的项目由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学校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由采购办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并报送纪检监察室备案。评标委员会由使用部门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六)开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项目由代理
机构组织开标程序,学校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由采购办组织开标程序。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八)发布中标公告。评标结果产生后,由招标代理机
构或采购办负责发布中标公告。
(九)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购文件包括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件、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的采购程序:
(一)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采购申请表》(附件3)。采购申请表中应明确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数量、预算、技术指标和商务要求等内容。
(二)采购办接到申请后对采购需求进行形式审查。如
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报相关部门和校领导审批,由财务处向上级主管部门编报预算执行建议书,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确认书执行。
(三)不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组建采购执行小组实施采购。采购过程资料自行存档备查。
(四)其他程序可根据项目情况,如有必要可参照第二十三条执行。
第六章 采购合同
第二十五条 1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合同由采购办组织使用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须法定代表人签字,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须分管采购校领导签字,1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须资产管理处(基建处)负责人签字。合同签订后,采购办将合同副本交由使用部门执行。1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由使用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采用项目负责制的科研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 采购合同生效后,供需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切实做好履约跟踪工作,因不确定因素导致数量增减的,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允许在采购项目总金额10%的范围内对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变更单价。数量增减必须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填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合同变更审批表》(附件6),经采购部门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纪委备案并同意后,方可签订补充合同。如涉及合同总金额变化的,还需财务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十七条 长期供货或长期提供服务的采购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允许中标或成交供应商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第七章 采购验收与付款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类项目(含零星工程)按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合同总金额1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项目由各部门、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验收(适用简易验收程序:可以指定二至三名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由各部门自行存档并在学校采购平台登记备案;合同总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由各部门、二级学院在采购平台发起验收申请,由资产管理处(基建处)组织验收(验收程序参见《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参加验收人员签署《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项目采购验收报告》(附件7),验收报告书作为支付款项的必要条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办理登记入库手续。
第三十条 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根据合同及相关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建设工程类项目进度款支付须附有采购合同、原始发票、采购申请表、预算执行确认书、监理单位出具的支付证书、验收报告等资料,工程尾款支付还需附有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货物类、服务类采购报销时需附有采购合同、原始发票、采购申请表、预算执行确认书、验收报告、资产入库单等资料。
第三十一条 为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和后续服务,应根据实际情况,留取质量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在保证期到期后由使用部门根据合同执行退还程序,填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保证金退还审核表》。
第八章 采购监督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的合法性、采购程序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各部门、个人、供应商均可对学校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如实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在30日内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第九章 责任与纪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行为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 应当集中采购或招标采购而擅自拆分采购,有意规避有关采购规定的。
(二) 与供应商违规串通的。
(三)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 其他违反学校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无效,且二年之内不得参与学校的采购活动,给学校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学校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二) 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 与学校采购当事人员违规串通的。
(四) 开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五) 向学校采购当事部门和个人行贿或提供不正当
利益的。
(六) 其他违反学校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资产管理处(基建处)、使用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不履行本办法规定,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泄露保密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基建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学校资产经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报送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备案后实施,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做好指导与监督工作。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从其办法执行。
附件: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采购工作流程图
2.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项目采购实施方案及论证报告
3.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采购申请表(学院集中采
购)、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采购申请表(部门自行
采购)
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项目申报书
5.自行采购经办记录
6.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合同变更审批表
7.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项目采购验收报告
8.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质保金退还审核表
附件1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采购工作流程图
附件2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项目采购实施方案及论证报告
项目名称:
责任部门:
项目负责人:
填报时间:
资产管理处(基建处) 编制
一、项目采购基本情况
项目选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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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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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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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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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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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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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目标及要求: |
2.水、电、网络等环境设施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
3.建设内容及预算(写明货物、工程、服务等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资金,有需要的另附采购预算清单。) 货物类: (1)计算机设备: 台(附清单),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2)投影机等多媒体设备: 台(附清单),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3)服务器等网络设备: 台(附清单),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4)空调等电器设备: 台(附清单),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5)实验室设备: 台(附清单),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6)实验室家具: 台件(附清单),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7)办公家具: 台件(附清单),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8)宿舍家具: 台件(附清单),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9)其它货物类(办公用品、体育器材等): 台(附清单),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服务类: (1)软件开发服务: 项(附开发要求等),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2)系统集成服务: 项(附集成要求等),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3)机动车辆租赁: 项(附服务要求等),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4)安保、物业服务: 项(附服务要求等),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5)其它服务类(包括疗养、广告制作等): 项(附服务要求等),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工程类: (1)装修工程: 项(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2)智能化安装(监控、消防、机房建设等)工程: 项(附清单),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3)其它工程(零星工程等): 项(附要求),预算 万元;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 。 |
4.项目安排(包括进度计划及人员安排) (1)项目小组成员及分工: (2)项目进度计划: |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清单
单位:元
序号 |
拟购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 |
预算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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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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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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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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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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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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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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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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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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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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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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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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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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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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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须按货物、服务、工程分别提供清单及要求。
三、项目论证纪要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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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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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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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纪要:(对该项目采购内容、预算、人员及进度安排、技术指标设置、拟采用的采购类型与方式等方面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论证,并对专家组的论证结论作详实记录) |
论证专家组成员 |
姓 名 |
部门(单位) |
职 称 职 务 |
签 名 |
组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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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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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可行性论证专家组由项目责任部门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在校内外选择三名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原则上不能集中在同一个部门。涉及装饰装修等工程类项目须附规范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等资料。
附件3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采购申请表(学院集中采购)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盖章):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联系方式: |
资产管理员(签字): |
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编号 |
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经费来源 |
采购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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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采购办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申请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
采购分管校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
说明:1、资产管理员为各行政处室助理、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或各部门指定的专人。
2、采购类型由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审核确认,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协议采购)、分散采购(委托代理、自行采购)。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采购申请表(部门自行采购)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盖章):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联系方式: |
资产管理员(签字): |
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编号 |
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经费来源 |
采购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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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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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资产管理员为各行政处室助理、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或各部门指定的专人。
2、采购类型由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审核确认,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协议采购)、分散采购(委托代理、自行采购)。
附件4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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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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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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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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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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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口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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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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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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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项 依 据 和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
一、立项依据: 二、项目主要内容: |
项 目 ︵ 绩 效 ︶ 目 标 及 实 施 计 划 |
一、项目(绩效)目标: 二、实施计划: |
项目资金安排
年 度 |
总投资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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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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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项目明细 |
数量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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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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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依 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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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及 单 位 审 核 意 见 |
(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自行采购经办记录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
3、发布公告时间及网站:
4、投标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
5、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情况:
二、采购执行小组组成
三、评标办法与标准
四、经办记录
五、采购执行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签字:
附件:各公司报价单
年 月 日
附件6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合同变更审批表
项目使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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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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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理由与事项: 附:《原合同》、《原合同取消项目清单》、《合同增补项目清单》 |
项目责任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采购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项目责任部门分管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采购部门分管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校纪委意见: 年 月 日 |
财务分管校领导审核: 年 月 日 |
附件7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项目采购验收报告
使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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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编号 |
|
供应商 |
|
合同总金额(万元) |
|
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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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存放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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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
验收小组人员(签名): 验收时间: 采购单位(学院盖章): |
附件8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质保金退还审核表
年 月 日
使用部门(盖章):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资产管理员: |
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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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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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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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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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到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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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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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门 意 见 |
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印发